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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千里追财 实时监督 公检法三家携手守护群众“钱袋子”

【字号:    】        时间:2022-03-17      

   (通讯员:王钳辉)3月9日,在湖北蕲春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干警的监督下,存放于贵州六盘水仓库的最后一车涉案被执行财产被称重过磅计价,款项分批次打入法院账户。这标志着这起跨越多年的集资诈骗案追赃挽损工作进入最后阶段。

    高某原是蕲春某厂厂长,因犯集资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违法所得、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公安机关在办案初期将其存放在六盘水的涉案财产进行查封。不久前,被执行人高某的亲属主动联系蕲春县法院申请处理被查封的产品。
    3月8日,蕲春县检察院干警会同法院、公安机关到达六盘水财产刑执行现场。到现场后检察干警发现,这批涉案财产本是大型机械上的铁制品零部件,目前大量锈蚀无法作为商品直接出售,经现场商议,只能按照废铁回收价格进行处理。于是联系当地几家废品回收站询问回收价格。最终确定由回收价格最高的一家进行回收,价格为每吨三千元。
    装车前,检察干警提出要通过地磅称重进行校对,确认地磅数据无误后再开始装车。整个装车由9日中午10点持续到晚上12点,干警全程现场监督查看校对地磅数据。最后共处理约60吨废铁,回收价值约18万余元,回收款全部打入蕲春县法院对公账户,实时到账。
    “本案中,我们积极履行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职能,与法院、公安携手力促财产刑执行到位,用心用情为人民群众挽回损失,最大限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蕲春县检察院干警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