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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更通畅!检察履职督促漕河镇城区道路“整容”完成

【字号:    】        时间:2022-01-14      

  2022年新年伊始,蕲春县漕河城区居民陈先生走在十里河路(晶帝学府门口段)人行步道上,欣喜地发现马路路面宽敞平整了,出行更为方便安全了。 

  十里河路是连接蕲春县第六实验小学和蕲春县特殊教育学校的一条重要出行要道。由于道路破损严重,缺乏警示标志、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附近居民出行感到十分不便。   

  蕲春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在履行过程中发现该情况,迅速在辖区进行实地走访排查。发现包括十里河路在内,该县漕河镇城区多处路面存在坍塌、坑槽等损毁破损,影响行人出行安全。 

  调查终结后,该院于2021年9月18日与相关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督促其依法履职,消除“十里河”路段交通安全隐患。 

  2021年9月25日,在检察机关监督下,相关行政机关组织专业施工队伍,仅用一天时间,对约4500平方米道路进行了全线铣刨,完成道路修复、涂刷标线等工作,道路焕然一新。 

  针对漕河镇城区多处路面存在坍塌、坑槽等损毁破损情况,相关行政机关举一反三,组织专业人员对漕河城区主干道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来的京九大道、南阳三路、体育路、十里河路、沿河路等8条路段的老化路面或破损点,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列出维修时间表,分批分段进行维修改造,截至目前已全面修复破损路面4800平方米。 

  2021年10月13日,相关行政机关回复该院,称安全隐患已整改完成。

 

  2022年1月10日,该院第四部门检察官进行整改情况“回头看”,发现涉案路段交通隐患已经消除,受损道路和警示标志均已修复完成。 

  蕲春县检察院关注民生,通过公益诉讼磋商机制,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形成治理合力,快速解决道路破损影响公众出行安全的大问题,有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群众出行筑牢一道坚实的安全防护网,赢得群众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