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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人民检察院拟任命听证员公示

【字号:    】        时间:2022-03-25      

根据《首届蕲春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员选任公告》,经本院党组会研究决定,拟选任马志勇等29名人员为本院第一届听证员,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拟任命听证员名单

(人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序号

姓名

性别

现工作单位

序号

姓名

性别

现工作单位

1

马志勇

蕲春公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16

陈志勇

蕲春县国土资源矿产管理办公室

2

万隆

湖北亨迪律师事务所

17

吴添甲

蕲春县赤东法律服务所

3

方文妃

蕲春县人民医院

18

吴学新

蕲春县市场监管局彭思镇市监所

4

王方明

蕲春县漕河镇南门畈社区网格管理中心

19

张西凯

蕲春县委巡察办

5

王礼军

湖北识度律师事务所

20

杨星

蕲春县公安局法制大队

6

王有志

湖北识度律师事务所

21

胡胜林

蕲春县教育局

7

王忠元

蕲春县公安局法制大队

22

姜雄飞

湖北纪鼎律师事务所

8

田海飞

个体

23

骆庆喜

蕲春县漕河镇夏漕社区居委会

9

田煜

蕲春县市场监管局

24

涂英

蕲春县向桥乡人民政府

10

左育生

蕲春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

25

徐建军

蕲春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环境卫生管理处

11

江堡垒

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26

夏宇

蕲春县公安局法制大队

12

江一

蕲春县应急管理局

27

董桂芳

蕲春县李时珍职校

13

刘伟

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8

童利华

蕲春县工商联

14

李炜

蕲春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环境卫生管理处

29

詹钧名

蕲春县生态环境局

15

陈益平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蕲春支公司

 

 

 

 

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蕲春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反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有事实依据和证据材料,以方便核查,并留下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2022323日至2022329

受理单位:蕲春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0713-7609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