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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期通”“融通宝”电信网络犯罪集团案宣判 主犯张某某获刑十三年

【字号:    】        时间:2021-09-24      

   本是一家计算机开发及技术咨询公司,摇身一变成了“期货公司”。运营者开发APP搭建期货交易平台,利用“话术”吸引群众进群下载并注册账号买卖期货,实施诈骗。2021年9月1日,经蕲春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张某某等14人电信诈骗犯罪集团案宣判。法院判决张某某、冯某某、李某某、孙某某等14人犯诈骗罪,其中张某某、冯某某等4人因涉案金额特别巨大,被判处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

成都兰旺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登记范围为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由犯罪嫌疑人冯某某注册设立。2018年5月,张某某与冯某某共同策划,该公司开始经营起了“期货业务”。公司开发“信易通”“金期通”“融通宝”等APP软件搭建网络期货交易平台,由冯某某担任监事,李某、陈某担任总经理负责该公司整体运作,下设四个区,由4人担任总监,8人担任一区、二区、三区经理,各经理各带一组业务员。

由于期货交易市场的正常开户需要通过严格的资格审查和缴纳交易保证金50万元以上。张某某、冯某某等人打着不需要缴纳任何保证金、专业老师带着炒期货盈利的旗号,利用部分客户资金不足、不懂期货又想尝试和赚钱的心理,诱使客户一步步沦陷……

“团队老师都是‘业界大牛’,进群就能免费推荐牛股、帮你诊断股票,后期更可以带大家炒期货赚钱,进群的名额有限,再犹豫就没机会了!”这样的对话每天都在兰旺公司上演。不少被害人听到这样的话术后毫不犹豫添加了业务员的微信。

业务员将有意愿投资的客户拉进微信大群中,进行“养客户”。经理、业务员等人按照公司话术在微信群中充当水军发言,鼓吹老师可以带客户炒期货赚钱,再将有炒期货意愿的被害人拉入微信小群中,随后播放事前录制的期货老师讲座进行“直播”。在此过程中,总监、经理分别冒充老师、老师助理,业务员充当“水军”、冒充“客户”进行设局互动,将老师包装成“期货专家”“业界大牛”,让客户相信跟着老师炒期货能赚钱。

一旦受害人表露出炒期货的意愿,群中的“水军”就诱导客户下载“金期通”“融通宝”等APP,指导客户在上述APP上开户入金并进行频繁交易,每进行一次买进或卖出操作,兰旺公司要赚取高于正规期货市场五至十倍手续费,直至客户账户内资金接近清零。这一波操作结束后,在下一波开始时,解散微信群,以免穿帮。在短短四个月时间内,该公司非法获利165万余元,涉案金额达547万余元,被害人多达三十七名。

为逃避平台运营过程中出现客户投诉负面影响,张某某、冯某某每隔一段时间就委托他人开发新的APP软件平台予以更换。然而,这些APP并不是正规的期货交易平台,被害人在上面开设的账户也并不是期货交易账户。客户在期货公司没有账户,不能直接向期货公司下达交易指令,只能通过张某某、冯某某租借的他人在某期货公司开设的期货交易账户和端口进行部分交易。

实际上,张某某、冯某某等十四名被告人没有任何期货从业资质,自己也根本不懂什么是期货,客户提出的涉及专业性问题均是该诈骗集团用提前设计好的话术来应对。

检察官介绍,本案中,以张某某为首的电信诈骗集团利用电话、微信、直播讲课、APP软件等网络技术手段,采取虚构事实,隐瞒以交易手续费牟利的真相,通过被害人频繁操作变相洗空被害人入金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既严重侵犯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又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极大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该院将追赃挽损贯穿办案全过程,在提前介入阶段,引导侦查机关在批捕前冻结涉案款物400余万元。审查起诉阶段,该院对嫌疑人进行释法说理,大部分嫌疑人表示愿意退赃退赔,具体工作已在家属配合下陆续开展,最大限度挽回被害人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