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三月,草长莺飞。在第112个“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由县妇联统一组织,蕲春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女干警来到该县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开展“建设法治蕲春,巾帼在行动”主题活动。
活动开始前,干警们精心准备普法手册、宣传彩页以及法治小礼包,内容涵盖《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民法典》不再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作为禁止结婚的情形,同时增加规定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我院对于监护人缺乏有效监护能力或者因客观原因事实上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等监护缺失问题,可以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妥善进行监护干预和保护救助工作……”“针对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问题,要及时报案,保留证据,同时要注意未成年人的心理问题……”活动中,检察干警积极向过往群众宣传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内容,并接受相关问题咨询,以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方式为群众答疑解惑,鼓励广大女性自立自强,引导教育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构筑幸福和谐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