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守法、学法、懂法、用法,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保护能力,近日,蕲春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方玉来到该县实验小学为全体学生开展了一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教育宣传讲座。
普法课上,方玉以《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民法典中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为题,以“我是谁?我享有什么权利?我应该承担什么义务?我扮演什么角色?在不同的角色中我的责任是什么?”等一系列问题开启精彩的法治讲座,引发台下学生的深思。
讲座过程中,方玉结合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案例和典型案例,以问答的方式与校园师生互动交流,深入浅出地讲解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关知识,引起了广大师生的共鸣,活动现场气氛热烈。
“古语道‘天下难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在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过程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民法典》,与老师和家长们一起共同守护、见证同学们的健康成长,成为未来国家的栋梁之材。”方玉说道。
“感谢检察官给我们带来一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讲!县检察院开展此次法治教育讲座,激发了同学们学习法律的热情,也引导同学们不断增强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今后,我校还将持续开展各类法治教育讲座,不断引导学生做到‘心中有法、遇事用法’,在校园法治建设上不断努力,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县实验小学副校长刘奡说道。
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青少年时期也是形成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关键时期。抓好青少年的法治教育,为他们织密“保护网”、筑牢“防火墙”,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该院将结合《民法典》和《黄冈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同时与学校、家庭及相关机关单位密切配合,加大预防和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力度,为广大青少年提供全面司法保护,用心守护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