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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以法之名 守护未来 ——蕲春县检察院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

【字号:    】        时间:2021-05-28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如果大家遭遇校园暴力,一定不要自己解决,要大胆告诉父母、老师,法律会为你们撑腰!”5月26日,蕲春县检察院青年宣讲团走进该县第三实验中学小学部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宣讲团成员李佳萌为该校学生送去了一堂《预防校园欺凌,共建和谐校园》生动法治课。

    法治课上,检察官姐姐通过案例剖析、动漫插画、情景模拟等形式,让同学们通俗理解“校园欺凌的概念与表现形式”、“认识校园欺凌的危害”、“如何应对校园欺凌”、“如何防范校园欺凌”等内容。


   “案例中雨杨同学反过来给施暴者起侮辱性绰号的行为是否正确?”“不正确!我们不能以暴制暴!”……同学们纷纷举起小手向检察官姐姐踊跃提问,全场气氛热烈。青年宣讲团成员为参与互动的同学们赠送了小礼品,并分发印有防校园欺凌、防性侵等多种主题知识宣传页,同学们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法治教育既能发挥‘防患于未然’的作用,又能发挥‘教化于无形’的作用。相信今天检察官的法治课一定在同学们心中播撒下法治的种子,让他们懂得法律是保护自身最有力的武器。”该校校长龚永明表示。

    参加本次活动的人民监督员张振表示:“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即将实施,县检察院以此为契机开展了法治进校园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希望这项活动能够常态化开展下去,覆盖县内更多中小学,增强师生法治观念,进一步构建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活动结束后,该院还将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成光盘送至全县各中小学。

    该院未检检察官陈小磊介绍,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即将在今年六一施行。下一步,县检察院将以“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为契机,搭载“法治进校园”活动平台,进一步宣传未成年人“两法”,推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网络、政府”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