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司法为民“八件实事”】13部门联合推动落实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构筑未成年人保护“防火墙”

【字号:    】        时间:2020-12-08      

    
    为贯彻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原则,加强对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从业人员的管理,预防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的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12月4日,蕲春县落实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联席会议在蕲春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此次会议由县政法委牵头组织,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团委、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等13家单位负责人员参加。

    此次会议旨在推进落实最高检《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湖北省检察院《关于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工作办法(试行)》,强化对涉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源头预防,合力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


     会议上,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甘明传达学习了《黄冈市落实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实施方案》,并对蕲春县落实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实施方案意见稿进行了详细阐释,对参与单位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要求把握时间节点。希望相关单位在部署安排工作时紧扣时间节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动作计划。二是查询全面覆盖。希望各相关单位在落实工作中注意从业限制的行业范围、人员范围与记录范围,做到查询工作全覆盖。三是加强协同配合。希望各单位完善工作衔接机制,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开展交流会商。

    与会单位代表结合各自单位职责和行业特点,就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依次进行表态发言,纷纷表示将各负其责,按照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达成共识,加强协作联动,确保从业限制制度落地生根。


    县政法委副书记赵军要求各单位落实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时要认识到位、落实到位、督办到位。各单位迅速落实本年度核查工作,完成本单位今年新录用人员,在职人员和其他人员的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及处理工作,切实加强常态化的查询,并及时向县检察院报送情况。此项工作已纳入县平安建设考核,希望大家齐心协力,建立起落实该项制度的长效机制,使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不再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降低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对未成年人的潜在威胁,合力为未成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下一步,县检察院将做好与各部门的沟通联系,同时充分履行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真正将该项制度落到实处,全面构建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防火墙,更好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