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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

【字号:    】        时间:2020-06-17      

 


蕲春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

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6月12日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蕲春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彭丽红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多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展现检察担当,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建设“一县一区”和“五个蕲春”、促进蕲春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