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聚焦3.15】你家的冰墩墩,保真吗?
--蕲春县检察院立案办理首例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字号:    】        时间:2022-03-16      

“你家的冰墩墩,保真吗?”“不晓得真不真,从批发市场买的,1块钱1个,学校的小孩都很喜欢,你要吗?”下班后在学校附近小店购置孩子作业本时,一名顾客与店家老板简单的闲聊引起了蕲春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的注意,这会不会是一件侵犯知识产权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呢?

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虽然已经闭幕,但是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依然因其萌萌的“高颜值”成为了消费者的新宠,深受大家的喜爱。市场上正规销售渠道出现“一墩难求”的盛况,各大电商平台中北京冬奥会的官方旗舰店里,“冰墩墩”“雪容融”创意玩偶一上架就秒空。不少商家也开始“蹭热度”动起了歪心思,在未取得特许经营的情况下从不正规渠道购进仿制的“冰墩墩”“雪容融”低价售出,扰乱市场秩序。

2022年3月15日,正值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该院对城区中小学周边及工贸市场进行摸排调查后查实,部分商家售卖名为“冰宝宝不倒翁”的盲盒玩具,盲盒包装上无生产商家、生产日期,属于典型的“三无”产品;拆开盲盒后可见外观为“冰墩墩”“雪容融”的小饰品,饰品上印有“beijing 2022”字样。经询问,相关商家不能提供奥林匹克委员会授权使用证明。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以及《关于对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吉祥物、志愿者标志实施保护的公告(第348号)》规定,未取得特许经营商家售卖“冰墩墩”“雪容融”产品属于侵权行为。2022年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和冬残奥会吉祥物“雪容融”作为奥林匹克标志,受《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保护,北京冬奥组委具有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属于特殊的公共利益,符合公益诉讼“等外”探索的立案条件。当日上午,该院迅速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诉前磋商,督促行政机关对侵犯知识产权的商业行为进行有效监管,杜绝此类现象的出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表示将迅速对涉案商家及全县其他销售该类侵权产品的商家进行调查,杜绝“冰墩墩”“雪容融”等侵权产品在市面流通。

据悉,该案为该院办理的首例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022年3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意见》,提出要稳步开展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该案的办理既是蕲春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办理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有益尝试,也是贯彻落实最高检《意见》的有力举措。蕲春县检察院通过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能,有力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