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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丽红检察长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半年工作

【字号:    】        时间:2022-07-29      

    7月27日上午,蕲春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彭丽红向蕲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报告上半年工作情况。

    上半年以来,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要求和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切实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蕲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报告中,彭丽红分别从四个方面总结了检察机关2022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履行批捕起诉检察职能,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检察建议推进诉源治理。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积极保护公民个人信息。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以检察履职推动“六大保护”融合发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惩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加大涉市场主体案件司法保护,深入开展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强化对侵犯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犯罪精准打击力度,扎实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尽心尽力纾解群众急难愁盼。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扎实开展“全面强化法律监督,着力提升办案质效”专项活动,依法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责,在突出精准监督上下功夫,在提升监督质效上下功夫,在加强协作沟通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上下功夫,全力打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深入开展“案件质量年”“干警素质提升年”活动,强化政治引领,常态化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将党建与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激发干事创业活力,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持续抓好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促使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
    彭丽红表示,下半年,该院将以更强履职服务发展大局,以更大力度提升监督质效,以更高站位推进自身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为我县“走在前列、奋进百强”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