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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机关建设】这场关于法律监督的业务研讨沙龙在“艾香书屋”火热开展

【字号:    】        时间:2022-03-28      

2022年3月22日,一场气氛热烈的“政治+业务”研讨会在蕲春县检察院“艾香书屋”举行。此次活动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最高检张军检察长的署名文章《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为学习研讨内容,该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兰芳担任“考官”,青年读书班干警为“考生”,双方以你问我答的形式探讨如何在实践中做到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融合。


“如何实现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陈兰芳首先发问。

“在办案过程中要注重核查犯罪事实、核查同案人员处理情况、核查侦查活动、审判活动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核查是否存在行业管理漏洞,在案件中发现监督线索。加强与公安法制大队、各派出所、各大队的协调、配合,加大对‘以罚代刑’的监督,对治安案件防止降格处理,对经济类案件防止以刑代民。”第一检察部干警程菲作出了精彩的回答。

“结合工作说得很实,”陈兰芳抛出了第二个问题:“怎么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一方面要提升自身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这样监督别人才有信心和底气;另一方面,要注重方式方法,多与执法司法机关沟通,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第二检察部干警陈锦鹏言简意赅地主动抢答。

“良好的业务素能是监督他人的底气所在。在监督他人的同时我们也要不断强化自身监督,”陈兰芳继续问道:“如何理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

“勇于开展自我监督首先要落实司法责任制,每一件案件都审批留痕,承办人对案件终身负责,以厚重的责任使命来督促自己依法依规办案。要切实践行‘三个规定’,拒绝一切干预司法办案说情打招呼的行为。”第三检察部干警黄刘肖婧提出了自己的个人见解。

“‘三个规定’是检察人员‘护身符’,大家务必要严格遵守,”陈兰芳继续点名发问:“请第六检察部的陈弘亚讲一讲怎么抓实科学管理。”

“以‘案-件比’为标准,力求极致。内外结合,对内加强各部门协作配合,通过流程监控、案件评查、线索移送、检务督察等方式,强化内部监督。对外加强与法院、公安等执法司法机关的监督制约、协作配合、信息共享,探索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同堂培训机制。”第六检察部干警陈弘亚回答。

“作为第四检察部的干警,请杨宇帆和大家分享下日常工作中如何以‘我管’促‘都管’?”陈兰芳提出最后一个问题。

“司法实践中,一些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法律上只有原则规定。我们要勇于担当,我来先管一步,促进职能机关齐抓共管。去年我们部门办理了一件支持农民工讨薪的案件,其中的一名农民工是作为班组头以分包人拖欠工程款(其中包含农民工工资)的名义起诉,我们能不能支持起诉?帮助农民工调查取证是否打破‘两造’平衡?是以什么形式来支持?是否要出庭?当时对我们而言都是未知数。但是事关群众利益,被拖欠多年工资的农民工们等不起。最后我们帮助他们向行政部门收集关键证据,制发支持起诉书并出席了庭审,获得了法院的支持。我想,正是各地的检察机关有着‘我来管’的勇于探索和担当精神,才让支持起诉在现在达成了统一共识。”第四检察部干警杨宇帆感慨地说道。

听完各位青年干警回答后,该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兰芳对干警们的发言进行了点评:“青年干警是检察事业的生力军,是法律监督事业的未来。大家平时身处不同的部门和岗位,这次活动激发了大家对于在新时代如何立足本职岗位加强法律工作的深层次思考,非常有意义。今后大家要继续坚持业务融入政治,注重从政治根基、大局稳定上考量具体案件办理。深入落实一事‘五说五看’要求,让业务工作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以更高质量法律监督工作服务保障中心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