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6月9日蕲春县检察院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了《加强在行政检察工作中协作配合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之后,该制度落实得如何?有没有真正解决土地执法查处领域难题?8月10日,县检察院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对这两个问题给出了答案。
“建议贵单位尽快明确与县农业农村局的责任划分,建立并完善相关机制,对农村农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违法案件及时有效查处,保护土地资源。”公开宣告会上,该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余爱春宣读了《检察建议书》。被建议单位现场签收检察建议书,并表示将会针对检察建议内容立即整改,及时向检察机关反馈处理结果。
据悉,本次公开宣告送达是该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关于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的重要举措。发出的检察建议也是制定《办法》后,该院发出的第一份土地执法领域的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中共中央《意见》指出,在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发检察建议等督促其纠正。”第四检察部检察官余爱春介绍,通过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的方式,既让检察监督意见的传达更为“精准”,也有效增强了检察建议的接受度,提升了检察工作公信力,真正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效果。